为贯彻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2】123号)精神,按照吉林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的江城慈善精神,动员全校的力量,筹集更多救助资金,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
二、 捐赠原则、范围、标准
捐赠原则: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努力做到应捐尽捐。
捐赠范围:全校教工
捐款标准:校级、高级职称教师按200元/人,其他人员按100元/人。
三、 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从10月22日启动,10月26日前结束。
吉林市实验中学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