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教育局文件通知,我校 “推荐201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望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教育局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积极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2日止。有报名的老师请到教务处安金波老师处报名。
附: 教育局《关于推荐201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原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周期第三批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及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3〕1号)精神,在完成省第一周期第三批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的基础上,推荐201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进修院校评中小学职称系列的中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科学施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创新精神,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年龄45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长期在一线任教,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四)市(州)级学科骨干教师;或被确定为市(州)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参加市(州)级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达到吉林省规定的中级水平;外语学科教师要有较好的口语水平。
三、名额分配
本次推荐名额是在完成重新认定人员后,根据缺额补充原则确定。
市2013年推选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学段、数量如下:
学段 学科 差额 学段 学科 差额 学段 学科 差额
语文 5 语文 1 语文 2
数学 3 数学 1 数学 4
小学 英语 3 初中 政治 2 高中
品生 1 美术 1
信息技术 1 综合实践 1
美术 2
小计 15 小计 6 小计 6
总数 27
1、各县(市)区每学段、学科限报一名。
2、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限报一名(学科自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严格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市教育局下达的分配指标进行推选。市教育局将按市区、县(市)分别打分排序,按排名、按比例确定上报省教育厅人选。
(二)推荐上报的校级领导干部人选须正在兼课,比例严格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
(三)为保证推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直属学校务于4月19日前、各县(市)区务于22、23日将各种材料上报至吉林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吉林市教育学院西五楼),联系人:赵继红 徐国森,联系电话:62017793,62014278;电子信箱:2014278@163.com。
(四)上报材料:
1、《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推荐表》、《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推荐人员登记表》,用A4纸电脑打印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本。“推荐表”用Word文档;“登记表”用Excel文档。
2、个人证明材料目录及复印件。包括教师本人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或英特尔未来教育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证书)、市级骨干教师认定证书(结业证书)和业绩的各种证书、科研成果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报复印件(1份)。
未按时上报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1、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推荐表
2、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推荐人员登记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